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
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和市场竞争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发布《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从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等方面,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线。
提醒告诫书中明确要求生产经营者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则、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歧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业诋毁。
同时,对广大生产经营者提出自查和整改要求,并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违法违规线索,推动社会共治。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部署各地开展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重点检查,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
市场监管总局对哄抬连花清瘟药品价格进行核查处理
近日,针对部分药品等涉疫物资价格波动情况,市场监管总局以电商平台为阶段重点,对相关哄抬价格线索进行了集中摸排,组织重点省份市场监管部门对具体线索进行逐一核查。初步发现涉嫌哄抬价格的线上药房,已转相关省份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
以岭药业的连花清瘟近期在线下卖断货,“眼红”的厂家发现了新商机。11月22日,以岭药业发布声明称,近期市场上出现诸多名称为“连花清温茶”“链花清温茶”“莲花清温膏”“莲花清温口服液”“莲花清温植物饮料”及“莲花清温丸”的商品,以上商品及类似商品均非公司生产、销售或授权生产、销售。
以岭药业方面称,公司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外观设计专利未授权他人使用;对生产、销售假冒、混淆公司产品及其他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保留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据了解,连花清瘟已经在国内广泛应用,先后被国家卫健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至九版)及20余个省市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推荐。现在应用的国家第九版方案中,推荐连花清瘟胶囊(颗粒)用于医学观察期人群、临床治疗期轻型及普通型新冠肺炎的防治。
截至2022年11月30日,经初步统计,九州通销售增长较快的部分品种为: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含税销售额约22亿元,感冒灵颗粒含税销售额约9亿元,藿香正气胶囊(丸水口服液)含税销售约7亿余元。其中11月份连花清瘟增长迅速,单月销售约7亿余元。
此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胶囊/颗粒在原批准适应证的基础上,增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轻型、普通型”的新适应症。此前,连花清瘟胶囊/颗粒药品获批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恶寒、肌肉酸痛等。
更多市场消息,可以点击查看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的《2022-2027年中国药品行业市场全景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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