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是指个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铺设、建设或拆除过程中所残留下来的弃土、弃料、渣土、余泥及其他废弃物。
目前我国建筑垃圾在外运、填埋和露天堆放的过程中,存在建筑垃圾排放不规范、建筑垃圾积量风险等,大量建筑垃圾并没有得到良性利用,占用土地资源的同时,填埋、抛撒、堆放建筑垃圾还容易造成空气、土壤和水污染。
建筑垃圾可分为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等,据测算,我国城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超过20亿吨,是生活垃圾产生量的8倍左右,约占城市固体废物总量的40%。这些建筑垃圾不仅占用大量土地,处置不当还会污染地下水、土壤和空气。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7年中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策略预测报告》显示:
建筑垃圾处理的建设及运营以及资源化利用项目产业链上游主要包括建筑垃圾输出公司及处理设备/设施制造商;中游建筑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可提供建筑垃圾处理整体解决方案,包括技术及解决方案设计、设备供应及整合、设备安装及调试、售后服务等。彼等具备全面服务实力,能够按照客户要求提供一站式定制服务;下游政府及项目投资者及运营商,彼等通常负责投资于项目建设,于项目完成后通过项目运营及维护向用户收取相应处理费,并从销售再生产品获取收入。
每1万平方米建筑的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建筑垃圾500吨至600吨,而拆除1万平方米旧建筑,将产生7000吨至1.2万吨建筑垃圾。我国建筑垃圾数量已经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以上。保守估计,未来10年,我国平均每年将产生15亿吨以上的建筑垃圾,2030年建筑垃圾将达到73亿吨。
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约为40%,之所以与一些发达国家还存在差距,其中一个因素是国内建筑垃圾源头分类刚起步,分出的可利用成分纯净度不高,增加了资源化利用难度;而且,目前国内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也还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2018年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35个城市(区)开展了建筑垃圾治理试点工作。目前35个试点城市(区)初步建立了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全过程监管体系,消纳设施和资源化利用项目也在加快建设。
据了解,目前我国建筑固废物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四种:回填标高、围海造地、堆山造景和回收利用。
从建筑垃圾处理实施和项目来看:早在2018年,北京市就相继在朝阳区东坝、昌平区沙河、平谷区夏各庄、通州区建成4条移动式建筑垃圾处置线,可产生年建筑垃圾处理能力270万吨,相关区域90%的建筑垃圾通过专业处置实现变废为宝。截至2021年3月,北京市共设置固定式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工厂5处、临时性资源化处置设施86处(主要用于解决集中产生的拆除垃圾),设计资源化处置能力接近每年8000万吨。同时,还设有建筑垃圾填埋场13处,弃土利用点300余处,用于收纳利用工程弃土。
建筑垃圾作为一种可再生利用的资源,经过分拣、剔除或粉碎后,可转化为再生粗(细)骨料、再生粉体、冗余土等再生材料,利用再生材料又可制备成再生混凝土和砂浆、免烧再生制品等资源化利用产品。
当前,我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的主要壁垒包括政策壁垒、区域壁垒以及资金壁垒等。未取得特许经营的企业无法开展建筑垃圾的运输及处理业务,跨省市或者一定区域的运输也受到严格监管和相应的限制,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单价较高,生产线的投资相对较高。
有业内人士分析,相较于我国巨大的建筑垃圾产生量,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市场空间还很大,若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达到欧美、日韩水平,将这些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可创造万亿元价值。
更多行业详情请点击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2-2027年中国建筑垃圾处理行业市场深度调研及投资策略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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