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发布
促进民营经济,中央作出重磅部署。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对外公布,提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对民营经济定位有新表述。一些新提法,新举措,释放了重要的信号。
数据显示,中国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
当前,民营经济发展活力需要进一步激发,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上半年民间投资下降0.2%。因此,此次重磅文件的发布,可谓“及时雨”,有利于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稳定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预期。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
民营经济包括国有民营经济、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混合所有民营经济、民营科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类型。民营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经济概念和经济形式。民营经济曾一度在中国消失,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渐进发展中,民营经济得以复兴,成为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主力军。
改革开放40多年来,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成为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
据中研普华产业院研究报告《2023-2028年中国民营经济行业市场全景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分析
我国经济延续了很长一段时间的高速增长,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奇迹。在高速增长阶段,我国经济发展主要依靠生产能力的规模扩张,社会主体的需求更多是“捡到篮子都是菜”,民营经济相对较容易抓住机遇,快速切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领域、行业与区域。
实现高质量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二十大报告重申“两个毫不动摇”,明确了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点任务,在强调公有制经济重要性的同时,打消了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疑问。在此情势下,着眼实践层面对我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进行系统性谋划,对我国民营经济摆脱“低端锁定”困境,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向更高层次高质量发展具有突出意义。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在推动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已经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共产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当前,进入新发展阶段,受多方因素影响,民营经济在发展中也面临一些难题和困惑。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出了明确要求。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引导民营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找准定位,通过企业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在新的发展阶段,应站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局的高度,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引领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行业研究报告旨在从国家经济和产业发展的战略入手,分析民营经济行业未来的政策走向和监管体制的发展趋势,挖掘民营经济行业的市场潜力,基于重点细分市场领域的深度研究,提供对产业规模、产业结构、区域结构、市场竞争、产业盈利水平等多个角度市场变化的生动描绘,清晰发展方向。
欲了解更多关于民营经济行业的市场数据及未来行业投资前景,可以点击查看中研普华产业院研究报告《2023-2028年中国民营经济行业市场全景调研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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