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显示,2023年1-11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8078家,同比增长36.2%;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403.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0%。
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私人直接投资。外商投资的投资主体是“外商”,又称为“外国投资者”,这里强调的是外国国籍,包括在中国境外、依照其他国家相关法律设立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以及具有外国国籍的个人;此外,由于历史、政治、法律等原因,外商还包括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投资者。
2021年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为1734.8亿美元,同比增长20.2%。2021年上半年中国经济吸引了超过 6070 亿元人民币(910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FDI),同比增长33.9%。来自中国“一带一路”主要合作伙伴的外商直接投资增长49.6%,来自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外商直接投资增长50.7%。其中2019年中国对华直接投资前十位国家/地区金额最多地区为中国香港地区963亿美元。
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呈波动式起伏,2016-2018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呈递增式增长,2018-2020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呈递减式下降,2021年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增加至21717亿美元,同比增加20.8%。其中2021年中国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最多地区为广东省488907650千美元;其次是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423952202千美元;再次是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387521389千美元。
据商务部数据2021年中国外商投资企业进口金额为10187亿美元,同比增长17.7%;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金额为11530亿美元,同比增长23.7%。2021年中国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数量最多地区广东省291874732千美元,其次是江苏省投资企业进口数量241490170千美元;再次是上海市投资企业进口数量141054125千美元。2021年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数量最多地区为上海市246467264千美元;其次是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数量197032918千美元;再次是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数量182462031千美元。
商务部发布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2326.8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6.3%。2023年,外资项目有序推进,外资企业加码中国的信心不减。德国法兰克福金融与管理学院教授霍斯特·勒歇尔表示,德国博世集团近期宣布在苏州设立新基地,体现出企业对中国市场的信心。勒歇尔认为,随着中国消费进一步回暖,市场活力增强,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很乐观。
根据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3-2028年中国外商投资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显示:
2023年1-10月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为13024779.45万美元,相比2022年同期减少了897940.95万美元,同比下降6.4%。2022年1-10月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为13922720.4万美元。2023年1-10月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额为7728484.38万美元,相比2022年同期减少了500872.92万美元,同比下降6.1%,进口额为5296295.07万美元,相比2022年同期减少了397068.03万美元,同比下降7%,其中:2023年10月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总额为957832.64万美元;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总额为603826.61万美元。
2022年1-10月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出口总额为942474.1万美元;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总额为583353.2万美元。2023年1-10月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差额为2432189.31万美元,上年同期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差额为2535994.2万美元,其中:2023年10月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差额为354006.03万美元。
2023年10月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额为1561659.24万美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35831.94万美元,其中:出口额为957832.64万美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5358.54万美元;进口额为603826.61万美元,较上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0473.41万美元;进出口差额为354006.03万美元,2022年10月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差额为359120.9万美元。
中国贸促会对160多家外资企业和外国商协会进行的快速调研得出了同样的结果。统计显示,99.4%的受访外资企业对2023年中国经济发展前景更有信心,表示将继续在中国投资兴业,分享中国的发展红利。受访的外资企业普遍认为,中国经济韧性强,在市场潜力、工业体系、基础设施、营商环境等方面具有综合竞争优势,看好中国经济发展的前景。
202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更大力度、更加有效吸引和利用外商投资,为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贡献。《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做好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工作。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出台配套举措,增强政策协同效应。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指导协调,做好政策宣介,及时落实政策措施,为外国投资者营造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有效提振外商投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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