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表示,全国40个正在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目前已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70余万套,占全年计划的近八成。今年全国40个正在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城市,计划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93.6万套。1-9月,已开工72万套,占全年计划的76.9%,完成投资775亿元。其中,南京、无锡、宁波、佛山、长春、南宁等6个城市已完成年度计划。
上海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广州市提出“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比超过45%;北京市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集租房项目将极大改善北京租赁市场供需结构;深圳已确定“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全市住房建设筹集总量的30%,不少于40万套(间)”。
ICCRA住房租赁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租赁住房分类标准研究报告》认为,经过十几年的发展,随着客群对产品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住房租赁产品逐渐开始细分,住房租赁运营企业也开始探索多产品线发展战略。未来青年公寓、租赁式社区、宿舍型公寓这三类以新市民和青年人为主要客群的产品将成为企业在产品线规划方面的主要发力点。
我国租赁住房类型整体呈现出明显的“正金字塔”形态:满足年轻人需求的青年公寓占比最大,超过80%;其次是满足新市民需求的租赁式社区,占比超过10%;面对企业基层员工的宿舍型公寓占比8.62%;服务式公寓比例仅为1.35%。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流动人口达到3.76亿人,10年间增长了将近70%,租住房屋成为刚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等大城市的租房人口占常住人口比例已达到40%以上。同时,在一些城市,青年人及进城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面临租房成本高、可选房源少、租赁关系不稳定等住房压力。
今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提出住房保障体系将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这是从国家层面回应百姓对住房保障体系新需求的新定位。
从国际上来看,保障性住房的租金制定原则是基于收入水平,一般参考人均可支配收入而不是市场租金水平。如果按照市场租金90%这一标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功能比较弱,无法吸引新市民和青年人。如果租金标准定的过低,又会影响市场主体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发建设及运营管理的积极性。目前,国家已出台针对含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内的住房租赁减税政策,同时中央财政将在三年投入402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
未来,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成熟将有利于整个住房租赁行业的稳定和成熟,保障性供给作为基石,市场化供给作为有益补充,两驾马车并行的“双轨制”将成为我国住房租赁行业的显著特点。对于住房租赁企业而言,保障性租赁住房产品和市场化租赁住房产品的组合,不同类型租赁住房产品的组合都会影响企业收益率,进而影响品牌的价值。
想要了解更多保障房建设行业的发展前景,请查阅《2021-2026年中国保障房建设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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