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贷款进入中国,在支持贫困人口、中小企业发展以及"三农"经济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在我国小额贷款被定义为:为贫困和低收入者以及微型企业提供额度较小的信贷服务方式。小额贷款的产生有效地丰富了国内的金融体系,并且带来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以一种新的融资方式为"三农"企业和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困境,同时小额贷款模式也促使改革开放以来的民间资本以合法化、合理化的方式参与到金融体系中,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将民间资本带上了规范化经营的平台,有效地降低了金融风险,促进了国内金融市场更为规范而有序的发展。
央行发布公告称,为维护贷款市场竞争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所有贷款产品均应明示贷款年化利率。同时,央行明确了年化利率的计算方式,即贷款年化利率应以对借款人收取的所有贷款成本与其实际占用的贷款本金的比例计算,并折算为年化形式。央行要求,所有从事贷款业务的机构,在网站、移动端应用程序、宣传海报等渠道进行营销时,应当以明显的方式向借款人展示年化利率,并在签订贷款合同时载明,也可根据需要同时展示日利率、月利率等信息,但不应比年化利率更明显。
受区域经济发展差别等因素影响,各地小额贷款公司发展不均衡。在各地政府的支持下,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各省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纷纷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机构数量方面,截止到2020年末,全国从业机构数量为7118家,从业人员为72172人,实收资本8201.89亿元,贷款余额为8887.54亿元。
但随着小额贷款市场竞争趋于激烈,以及行业中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水平低下,不良贷款率过高等问题的显现,中国小额贷款行业从2015年进入了调整阶段,小额贷款公司数量持续减少,行业市场规模面临增长瓶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数据,2020年第三季度中国小额贷款行业的贷款余额为9020亿元,对比2019年减少了268亿元,同比减少2.9%。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118家。贷款余额8888亿元,前四季度减少203亿元。
近年来,在客户资源、流量端占据优势的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发展较快,其展业规模受业务杠杆限制较大,后续可通过引入权益资本等方式做大基数,或通过提供客户资源、流量等方式拓展助贷业务或联合贷业务。在助贷业务和联合贷业务模式下,掌握客户资源和业务数据的小额贷款公司面对合作金融机构具有较好的议价能力,但司法利率保护上限的下调和监管政策趋严会对目前业务合作模式和分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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