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当前的宏观经济形势下,适时地出台相关管理办法是适应客观经济形势的趋势和需要的。消费金融公司由于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广受不同消费群体欢迎。
在国际上,消费金融体制已有400多年的发展历史,无论在海外发达市场还是新兴市场,均发挥了重要作用并显示了独特优势。从扩大内需角度看,金融危机缩减了国外需求,启动内需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动力和未来转型的方向;而消费金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促进消费的。然而,在以上积极的政策目标解读之余,我们亦不能过度期望。如果深入地分析和考虑我国居民消费与金融市场的状况,则消费金融体系的前景不容乐观。
当前,最迫切需要的是提高国民的消费水平与能力。要通过减税让利等方式扶持与促进企业发展,同时通过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与税收政策调节国民收入差距,让多数国民具有不断扩大消费的经济能力;比方通过出台更为严厉的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将房价稳定在与国民普遍消费能力相适应的水平等等。还有,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高社会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解除国民消费上的后顾之忧。只有在国民消费水平与能力不断得到提升,敢于放心大胆地消费的情况下,再借助于消费金融公司等贷款制度创新,才能在更大程度上实现促进消费、扩大内需的目的。
从金融产品创新看,个人信贷业务是传统银行难以全面惠及的领域,建立专业化的个人消费金融系统,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居民个体。消费金融在提高消费者生活水平、支持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一金融服务方式目前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在发达国家,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
从客户分类来看,年轻富裕群体是消费信贷的重要客户群体。从财富维度分析,我国富裕群体(可投资金融资产在50万以上)对消费信贷产品需求旺盛,在收入预期及房屋、汽车、教育和奢侈品等消费意愿上更为明确和积极。同时,这类群体普遍重视财富管理,并习惯于用消费信贷或分期付款产品。从年龄维度分析,年轻群体消费潜力较高,特别是在住房抵押贷款和一般性消费金融领域需求较高,未来渗透率提升空间较大。
近年来,校园贷、裸条贷、美容贷、婚庆贷、教辅贷、租房贷、健身贷……似乎“万事皆可贷”。贷款如此易得,为大量年轻人,尤其是刚入社会的年轻人提供了经济支撑。与此同时,“超前消费”“过度消费”等观念的推行,以及过分追踪与收集用户“数字足迹”,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部分年轻人的非理性消费。
经过10余年的发展,尤其是近几年互联网科技的加持,目前,消费金融行业逐步迈入成熟阶段。《中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报告(2020)》显示,2019年消费金融公司资产规模达4988.07亿元,贷款余额4722.93亿元。而央行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短期信贷消费消费余额9.92万亿元。就此测算,专营消费金融的消费金融公司规模占比不足10%。
与此同时,监管层不断强调加大不良贷款的管理与处置力度。规范发展消费金融的目的是要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精耕细作替代粗放发展。消费金融作为强监管行业,其发展程度深受监管政策导向影响。“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规范发展消费信贷。未来三五年,在消费金融监管趋严的总基调下,消费金融必须精耕细作,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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