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识别系统的研究始于20世纪60年代,80年代后随着计算机技术和光学成像技术的发展得到提高,而真正进入初级的应用阶段则在90年后期,并且以美国、德国和日本的技术实现为主;人脸识别系统成功的关键在于是否拥有尖端的核心算法,并使识别结果具有实用化的识别率和识别速度;“人脸识别系统”集成了人工智能、机器识别、机器学习、模型理论、专家系统、视频图像处理等多种专业技术,同时需结合中间值处理的理论与实现,是生物特征识别的最新应用,其核心技术的实现,展现了弱人工智能向强人工智能的转化。
一场关于人脸数据的“争夺战”正在打响,一边是不少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在人脸数据等领域疯狂“攻城略地”,不少App甚至采用“霸王”条款,比如不进行人脸识别就不能寄快递、投简历、上厕所,甚至还有个别企业安装摄像头“偷”人脸数据……另一边是公众对人脸信息等个人信息保护的强烈呼吁以及监管部门不断重拳出击。
4月23日,《信息安全技术人脸识别数据安全要求》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开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刷脸必须征得明示同意,并不得用于预测个人经济状况。
事实上,人脸识别相关产业正在不断发展壮大。据亿欧智库发布的《2019计算机视觉人脸识别市场研究报告》显示,2018年中国计算机视觉人脸识别市场规模为151.7亿元,预计今年将达到530亿元。
当前,人脸识别的技术提供商很多,但水平参差不齐,有的企业没有能力支撑人脸数据安全保障。企查查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共有人脸识别相关企业7404家,并且,相关企业注册量已连续3年突破1000家。近年来,各类人脸识别系统也层出不穷,据统计,我国人脸识别相关专利目前共1.37万件。
经梳理发现,过去一年内,类似的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繁发生,涉及海量用户信息的医疗、网购、房地产、教育等领域成为个人信息泄露的重灾区。对于非法采集、泄露及滥用个人隐私、不正当竞争的企业,应加大处罚力度,督促其落实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社会责任。
2020年年末,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成立的App专项治理工作组发布的《人脸识别应用公众调研报告(2020)》显示,有六成受访者认为人脸识别技术有滥用趋势,三成受访者表示已因人脸信息泄露、滥用而遭受隐私或财产损失。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数字化变革的来临,人脸识别技术已经以不单单用来解决“我是谁”的问题。不过,需要提及的是,即使在数字化社会中,人脸识别技术的重要性日益明显,但从某个角度来看,其依旧是一把“双刃剑”般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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