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国家药监局在上海组织召开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座谈会,围绕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工作进行座谈,并对药品网络销售相关责任方提出要求。国家药监局副局长陈时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药品网络销售在给群众带来用药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规范的问题。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药品网络销售的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持续开展药品网络销售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国家药监局将规范药品网络销售秩序作为学史力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正抓紧研究制定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
药品网络销售者要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夯实药品网络销售主体责任,确保经营全过程持续合规。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要切实落实平台管理责任,对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者资质严格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定要求,并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切实保证平台网络售药行为的健康发展。各地药品监管部门要结合国家药监局今年工作部署及时开展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根据中研普华出版的《2020-2025年中国医药销售行业市场前瞻与未来投资战略分析报告》显示: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度报告(2020年)》(以下简称《报告》),就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相关受理、审批、监管情况进行了汇总分析。
《报告》详细披露了药品经营企业监管情况。数据显示:2020年各级监管机构共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04.25万家次,包括检查批发企业4.75万家次,检查零售企业299.50万家次。
除了线下实体零售药店,线上售药也得到了全国各省的高度监管关注。近期,北京、山西、贵州等地陆续发文,从即日起持续数月,开展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净化药品网络销售市场,严厉打击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
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办《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提出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以外的处方药。这是近年来官方首次明确允许网络销售部分处方药。这将极大便利患者,增进患者选择权。
通过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不少人习以为常的消费方式。药店和一些电商平台也早就尝试通过互联网来卖药。不过,药品,尤其是处方药的销售,涉及多方的利益与博弈,比如有处方权的医生、医院、医药企业、患者与监管者。2005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中规定,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只能在网上销售本企业经营的非处方药,网上销售处方药的,将被注销网络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这只是放开了非处方药的网络销售。
直到2014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除国家禁止互联网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外,互联网药品经营者可以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但这一征求意见稿没有正式发布实施,背后的博弈是可以想见的。而2013年起,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先后批准三家网络平台进行第三方平台药品网上零售试点,2016年终止了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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