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建议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健全计量收费机制。“根据‘谁产生谁负责,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生活垃圾按量收费将是必然的趋势。
我国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占比近60%,年均增速预计达10%以上。厨余垃圾对环境危害大,处理成本高昂。北京市城管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2月,北京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为3541吨,如果按每年每吨901元处理费计算,每年政府需承担的成本约为11.6亿元。
目前,江西、深圳、成都等地都在厨余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方面进行探索。2014年,北京开始要求产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的非居民单位缴纳非居民垃圾处理费,非居民餐厨垃圾收费标准为100元/吨或11元/桶。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指出,到“十三五”末,力争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3.44万吨/日。但我国餐饮垃圾2017年产生量为9972万吨,相当于27.3万吨/日,即使规划的餐厨垃圾处理项目都能如期建成投产,处理率也仅20%左右。目前我国厨余垃圾处理能力缺口仍较大。
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置可分为收集系统、运输和处理处置三个环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后,采用布置在各处的收集容器进行收集,一般采用居民投放收集和上门收集等方式,收集方式有垃圾箱、垃圾收集站、垃圾收集管道、收集车等。垃圾最终的末端处置,一般有垃圾焚烧发电、生物处理、卫生填埋等方式。
从全国城镇清运垃圾的形势分析,我国清运垃圾行业总体呈现规模巨大、问题不少、挑战严峻的多维态势。但也要看到,由于城镇化快速发展,生活垃圾激增,清运垃圾能力相对不足,一些城市面临“垃圾围城”的困境。同时,部分处理设施建设水平和运行质量不高,配套设施不齐全,存在污染隐患,影响城镇环境和社会稳定。除此之外,城市清运垃圾行业存在战略层面研究不足、软实力较弱;现有法律法规执行不力且行业标准制定滞后;城市清运垃圾投融资市场及多元化投融资体制亟待建立完善;城市清运垃圾的方式需要改进;城市清运垃圾综合利用效率、产业发展质量及科技水平急需提高等问题。
由于环卫清洁及垃圾收转装备具有较高的技术、品牌、营销网络、售后服务、资质及资金的要求,虽然市场参与者较多,但普遍规模较小。随着市场竞争的深入,一些市场竞争能力差、新产品开发能力低、产品同质化严重的生产企业正面临市场淘汰,而行业领先者之间主要通过提高技术水平、丰富产品种类、完善客户服务等手段进行综合实力竞争。
我们国家环保产业处于加快发展时期。城市垃圾治理市场巨大,发展进入黄金时期。严峻的垃圾围城现状,为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但要把市场潜力真正挖掘出来,仍旧需要很多的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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