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份,全国粗钢产量9945万吨,同比增长6.6%,增速同比提高2.4个百分点;钢材产量增长7.9%,提高1.7个百分点;1-5月,全国粗钢产量47310万吨,同比增长13.9%,增速同比提高12个百分点;钢材产量57657万吨,增长16.8%,提高15.6个百分点;钢材价格比上月上涨。5月份,国内市场钢材价格综合指数平均为157.31点,比上月提高11.77点,同比提高57.48点。
据了解,钢铁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建设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领域。进入“十四五”时期,我国钢铁工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仍然存在产能过剩压力、产业安全缺乏保障、生态环境制约、产业集中度偏低等问题。
为继续深化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推动钢铁工业由大到强转变,2020年12月31日,工信部发布公开征求对《关于推动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力争到2025年,钢铁工业基本形成产业布局合理、技术装备先进、质量品牌突出、智能化水平高、全球竞争力强、绿色低碳可持续的发展格局。
关于钢铁产业结构,《征求意见稿》提到,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产业集聚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打造若干家世界超大型钢铁企业集团以及专业化一流企业,力争前5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 40%,前10位钢铁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 60%;电炉钢产量占粗钢总产量比例提升至 15%以上,力争达到 20%;废钢比达到30%。
《征求意见稿》提到,钢铁产业趋向绿色低碳发展。推进产业间耦合发展,构建跨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力争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率达到 80%以上,重点区域内企业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 20%以上,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均降低5%以上,水资源消耗强度降低 10%以上,水的重复利用率达到 98%以上。
《征求意见稿》强调,严禁新增钢铁产能。严禁新建扩大冶炼产能项目,不得以机械加工、铸造、铁合金等名义新增钢铁产能。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过剩产能复产。分类施策处置僵尸产能,做到“应退尽退、应退早退”,未重组或未清算的“僵尸企业”产能不得用于产能置换。引导钢铁企业摒弃以量取胜的粗放发展方式,逐步建立以碳排放、污染物排放、能耗总量、产能利用率等为依据的产量约束机制。充分利用卫星监测、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大违法违规新增钢铁产能行为的查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巩固钢铁去产能工作成果。
《征求意见稿》要求,优化调整产业布局。原则上不再布局新的沿海钢铁基地项目,鼓励新建钢铁冶炼项目依托现有生产基地集聚发展。对于确有必要新选址建设的钢铁冶炼项目,必须按照钢铁行业最先进工艺装备水平和最领先指标建设,研究明确沿海地区、非沿海地区新建高炉—转炉长流程、电弧炉短流程项目规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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