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8月19日发布通告,依法驳回“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通告全文如下:
在第32届奥林匹克运动会上,中国体育代表团牢记党和人民嘱托,勇于挑战,超越自我,迸发出中国力量,取得了38枚金牌、32枚银牌、18枚铜牌的优异成绩,为祖国和人民赢得了荣誉,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团结奋斗、凝心聚力注入了精神力量。但个别企业和自然人把“杨倩”“陈梦”“全红婵”等奥运健儿姓名和“杏哥”“添神”等相关特定指代含义的热词进行恶意抢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以攫取或不正当利用他人市场声誉,侵害他人姓名权及其合法权益,已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国家知识产权局予以谴责,并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对第58130606号“杨倩”、第58108579号“陈梦”、第58265645号“全红婵”等109件商标注册申请(含一标多类)予以快速驳回,名单附后。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一如既往地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包括奥运健儿在内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的保护,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续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标准的判定。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资本价值,而不是荣誉上的或主观上的价值。
我国正在加速由知识产权大国向知识产权强国迈进,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越来越得到社会的认可。为此,对专利申请与商标申请的代理质量要求也必然越来越高,高质量代理对于专利代理与商标代理行业发展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代理质量的显著提高,自然离不开监管层对行业的规范。例如,在我国专利代理行业,存在竞争规范程度较低、机构分布均衡性程度较低、人才结构合理性程度较低等多个问题。在商标代理行业某些代理机构一味追求业务量、签单量的增加,不重视服务质量,造成申请人商标权益损失,甚至某些代理机构出现协助或者直接从事恶意申请、囤积注册的行业乱象。
随着商标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国内优秀的行业企业愈来愈重视对市场的研究,特别是对企业发展环境和客户需求趋势变化的深入研究。此外,从防伪技术诞生之日起,标签防伪就只是防伪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防伪还包括很多其他的手段。集设计、防伪、包装于一体的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的出现将是未来趋势,特别是在酒类、烟类、茶叶等包装领域。
想要了解更多商标行业的发展前景,请查阅《2021-2025年中国商标行业竞争分析及发展前景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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