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网络表演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在文化和旅游部官网公开发布。《办法》所称的网络表演经纪机构,行业内俗称“MCN机构”“主播公会”,是指依法从事网络表演经纪活动的经营单位。《办法》明确规定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不得以打赏排名、虚假宣传等方式炒作网络表演者收入。网络表演经纪机构应当加强对签约网络表演者的约束,要求其不得以语言刺激、不合理特殊对待、承诺返利等方式诱导用户消费。据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还将出台《关于加强演出经纪机构管理的通知》,明确演出经纪机构对艺人经纪、粉丝引导以及演出内容安排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移动互联网背景下,用户的需求不断变迁,艺人内核进一步泛化,文体融合艺人、网红转型、素人生长、二次元艺人及虚拟偶像等相继涌现,艺人市场的竞争更为激烈。数据显示,2020年,中国艺人经纪市场规模达到千亿元级别,未来五年年均增长率为30%。
数据显示,2020年1-9月,中国艺人经纪企业数量为1230家,其中,在业/存续企业数量为1200家。截至2020年9月,中国艺人经纪投资事件较上一年减少16件为4件,投资金额减少7.77亿元至3.13亿元。有分析师认为,疫情的影响,令不少艺人经纪企业停业甚至倒闭。随着疫情防控得当,大众生活步入正轨,艺人经纪市场得以恢复,而层出不穷的偶像养成综艺和综艺真人秀节目,令艺人经纪企业受到资本的追捧,艺人经纪企业数量不断增长。
未来,在金融资本刺激和用户旺盛的精神娱乐消费升级需求的推动下,在“互联网+”、数字经济、新媒体技术的赋能行业的态势下,中国演艺产业将形成高速增长态势。预测2020年中国演艺产业的市场规模为397.55亿元,2025年679.43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1.31%。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演艺产业也逐渐进入成熟期。从上世纪80年代初到现在,中国的演艺产业已从单一的镜框式剧场演出逐渐演化成沉浸式、行进式、主题公园式等不同类型的演出,观演方式也从传统的观看方式到身、心、视、听的沉浸式体验。演艺产品从最初萌芽期到成长期,再到成熟期转变,演艺内容与观影关系在不断创新求变。如今,“80后”“90后”群体正在成为消费主力,这个群体的消费方式、消费意愿也在影响产品的创意和创造。市场在变化,演艺产业也正迎来发力期,“高质量,重体验”的演艺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想要了解更多演艺经纪行业的发展前景,请查阅《2021-2025年中国演艺经纪行业深度发展研究与“十四五”企业投资战略规划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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