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至全国
日前,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自2022年3月1日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6家试点保险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加试点。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产品设计分为积累期和领取期两个阶段,领取期不得短于10年。
自2021年6月起,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试点。截至2022年1月底,6家试点公司累计承保保单近5万件,累计保费4亿元。
老年医疗健康保障需求分析
2022 年2 月21 日,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围绕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推动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工作任务,对养老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以及保险资金入局养老产业给予高度关注。
国家卫健委相关人士透露,目前我国有约1.9 亿老年人患有慢性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约4000 万人,认知障碍老年人超过1500 万人。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提速,将有更多老年人需要面对“长寿不健康”问题,催生出巨量的老年医疗健康保障需求。
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这意味着,中国基本养老金实现“17连涨”。
我国企业年金基金结余规模仅为2.25万亿元,覆盖人群仅为2700多万人;职业年金积累规模约为1万亿元,覆盖人群约为3500万人。二者合计覆盖6000多万人,2020年底全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99865万人,也就是说,拥有第二支柱养老保险的人数占全体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比重不足10%,第二支柱养老金规模狭小,形同虚设,无法发挥补充养老的制度功能。
从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来看,我国仍存在不足。第一支柱基本养老保险“一支独大”,第二支柱企业年金覆盖面太窄,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金尚属空白。
养老保险市场分析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农村人口占比较高的发展中大国,存在较大的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根据党中央要求,2009年国务院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启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2年基本实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乡村60岁及以上老人占比达到23.81%,比城镇高出7.99个百分点。我国农村老龄人口基数大、占比高,随着中青年人口向城镇流动、家庭养老和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当在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更为重要的作用。我国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近10亿人,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
到2021年11月底,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超过5.47亿人,其中95%是农村居民,超过1.6亿城乡老年居民按月领取养老金。
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商业养老、长护险发展有望提速。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提高企业年金覆盖率,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框架,协同促进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足以显现国家在养老服务保障方面的重视程度,有望加速推进养老第三支柱建设和长期护理保险发展。
据相关部门预测,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未来5到10年我国养老金将会产生8万亿元到10万亿元的缺口。而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预计,2022年我国退休人数或将达到4000万,迎来一波退休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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