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从六个方面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并围绕“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等作出有关规定。
碳排放权交易是通过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助力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政策工具。近年来,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上线交易以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整体平稳,年均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占全国总排放量的比例超过40%。
截至2023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纳入2257家发电企业,累计成交量约4.4亿吨,成交额约249亿元,碳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董事长赖晓明表示,《条例》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了碳排放权市场交易制度,是指导我国碳市场运行管理的法律依据,在碳市场发展方面具有里程碑意义,为充分发挥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化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不断拓展碳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为加快打造更加有效、更有活力、更具国际影响力的碳市场提供了法治保障。
在此之前,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3月对《条例》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业界对《条例》的出台一直保持期待。
2024年1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草案)》,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配额的分配、碳排放数据质量的监管、配额的清缴以及交易运行等机制作出规定,并进一步完善协同监管的制度,更好防范市场风险,从而促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为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教授竺效介绍,《条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条例》出台之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主要依靠部门规章来进行。”
他介绍,201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规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
相较于前述部门规章,《条例》属于位阶更高的行政法规,在制度内容方面则在充分吸收借鉴已有规章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国家目标承诺和工作部署,围绕有效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一碳达峰碳中和领域的工作重点,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及相关活动提出了更加明确的管理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条例》对排放数据真实性高度关注。在防范和惩处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方面,《条例》主要从四个方面作了规定:一是强化重点排放单位主体责任;二是加强对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对在温室气体排放相关检验检测、年度排放报告编制和技术审核中弄虚作假的,规定了罚款、责令停产整治、取消相关资质、禁止从事相应业务等严格的处罚,并建立信用记录制度。
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徐华清看来,夯实碳排放数据管理根基,是激发碳市场建设和发展的内生动力。“
可靠的数据质量是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健康运行的基础,而重点排放单位是切实提高数据质量管理水平的关键。”他表示,作为参与碳排放权交易的重要主体和直接利益相关者,当前部分重点排放单位存在碳排放管理能力较弱、缺乏完备的内部数据管理和碳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未合理设置专职管理岗位。
《条例》对于数据质量管理的要求,有助于推动重点排放单位及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对碳排放数据质量的规范化和常态化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条例》明确了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发展。2011年10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湖北、深圳等地启动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随着2017年12月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上线交易,地方碳市场何去何从也引发关注。
赖晓明谈到,《条例》施行后不再新建地方碳市场。“全国碳市场与目前正在运行的地方碳市场各自独立运行。此外,为避免重复管理,已纳入全国碳市场的重点排放单位不再参与相同温室气体种类和相同行业的地方碳市场交易。”他提示。
伦敦证券交易所集团路孚特碳高级分析师谭琭玥也关注到了这一规定。此外,她补充,完善现有市场的制度规范,也是本次《条例》的重要内容。
“对于《条例》施行前建立的地方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当参照《条例》的规定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谭琭玥对《金融时报》记者分析称,作为中国碳市场政策文件的顶层设计,《条例》对未履约企业的处罚力度大幅提升。“此前,未履约的罚款是3万元,而《条例》规定未清缴的碳排放配额清缴时限前1个月市场交易平均成交价格的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大大增加了惩罚力度,有助于提升市场有效性。”她谈到。
对于碳交易主体、碳交易活动及碳市场风险的监管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强。根据《条例》,将禁业限制人员参与交易、操纵市场、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活动全面纳入交易监管。
具体来看,操纵市场和扰乱市场秩序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欺诈、恶意串通、散布虚假信息等。相关罚则体现了碳市场的严肃性,也对正常按照规定购入配额完成清缴的企业起到了保护作用。
本次《条例》一个重要的规定是在免费分配的基础上引入了有偿分配。“《条例》明确了全国碳市场配额分配思路和方向,配额实行免费分配,并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逐步推行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方式。”赖晓明谈到,一方面,以免费分配为主是全国碳市场的核心分配思路。另一方面,全国碳市场未来将逐步引入有偿分配。
在赖晓明看来,有偿分配机制的引入可以进一步增强企业“排碳有成本、减碳有收益”的低碳发展意识,通过有偿分配形成的一级市场可以提供最基本的流动性和履约保障,同时一级市场的价格也可以对二级市场形成参考和联动,进一步发挥碳定价功能。
谭琭玥认为,有偿分配(拍卖)等市场调节机制如成功施行,此前卖方惜售、买方集中被动履约等交易行为可能会下降。
从国内外碳市场来看,常规的调节机制一般通过制定某些触发条件,对市场中的配额供需或者价格进行调节,例如公开市场操作(拍卖、回购等)、调节减排量抵消使用要求等。
此外,针对碳排放权交易产品,《条例》第六条规定,碳排放权交易的产品包括碳排放配额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现货交易产品,换言之,目前市场将是一个“现货市场”。
“我国碳市场尚处在发展初期,交易产品以配额现货为主,配额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向重点排放单位进行发放,重点排放单位获得配额后即可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进行买卖交易。
未来,结合碳排放管理有关要求,其他围绕碳排放权的现货交易产品经国务院批准后纳入全国碳市场进行集中统一交易。”赖晓明解释。
谭琭玥提示记者,重点关注第三十二条有关民航行业的变化。“《条例》提到,根据实际需要,结合民用航空等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的特点,对民用航空等行业的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制定、碳排放配额发放与清缴、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核算和年度排放报告报送与核查等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她告诉记者,此部分在之前未提及。
“放眼国际市场,欧盟碳市场目前是只纳入欧盟以内航空,但是欧盟碳市场指令里面也提到对于国际航空业碳抵消与削减机制corsia的豁免将在2027年失效,所以很有可能届时欧盟碳市场将扩大航空业的覆盖范围,纳入来往欧盟的所有国际航班。”谭琭玥介绍。
据其团队估算,扩大覆盖范围后,纳入欧盟碳市场的航空业的年度碳排放将从目前的5000万吨上升到至少8000万吨。在此背景下,中国国家碳市场如果能加速纳入民用航空,也将帮助该行业更有力地应对来自欧盟碳市场机制的挑战。
在推进“双碳”目标背景下,碳交易机制作为市场化推进节能降碳的重要政策措施,将迎来发展的大时代。截至2023年12月20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达4.326亿吨,累计成交额达242.1亿元,当日全国碳市场收盘价为72.70元/吨。
2023年是2021、2022年度碳排放的清缴年,随着分配、核查、履约等政策文件的出台,市场交易意愿逐步增强,8-12月市场成交量大幅攀升。2023年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年度成交额为144.44亿元。其中,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额25.69亿元,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额118.75亿元。
根据中研普华研究院撰写的《2023-2028年中国碳排放交易行业发展前景及投资风险预测分析报告》显示:
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加快打造绿色低碳供应链。“双碳”目标已提出三年,应对气候变化,市场化手段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下称“全国碳市场”)启动,同时也成为全球最大的碳市场。
全国碳市场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绿色低碳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绿色引擎”,也为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碳减排关系、切实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的转变提供有效途径。
作为全国碳市场“碳资产大脑”与“碳交易枢纽”,中碳登承担了全国碳市场的注册、登记、清结算等重要职能。自组建以来,中碳登高速运转,护航全国碳市场这个全球最大碳市场。
扩容也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机会。随着更多行业纳入,碳市场的规模将会大幅扩大,也将为企业提供更多的碳交易机会,企业可以通过参与碳交易,获得额外的收入来源。同时,碳交易也可以促使企业进行减排投资,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成本,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碳市场完成八大行业(电力、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覆盖后,控排企业数量将到达8000家到10000家之间。未来中国碳市场如果完全金融化之后,交易量有可能超500亿吨,单价有可能超过200元,交易金额有可能超过10万亿元。
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年碳排放总量预计至少在70亿吨,涵盖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可达6000亿元。当前,全国碳市场正处在从地方试点到全国统一碳市场过渡的窗口期。全国共有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地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长江经济带就占了3个。
据“全国碳交易”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碳排放配额年度成交量2.12亿吨,年度成交额144.44亿元,日均成交量87.58万吨。
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上线运行以来,市场运行健康有序,交易规模逐渐扩大,交易价格稳中有升,企业交易更加积极,市场活力逐步提高。
1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减排量核查实施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规则适用于符合《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行业领域所属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其中包括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四项目开发方法学。
2023年全国碳市场的交易主要集中在下半年,一至四季度成交量分别占全年总成交量的2%、2%、25%、71%,10月成交量9305.13万吨为全年度峰值。
总体来看,全国碳市场上线运行以来,市场运行健康有序,交易规模逐渐扩大,交易价格稳中有升,企业交易更加积极,市场活力逐步提高。
碳市场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抓手,也是节能降碳的体制机制创新。2021年7月,全国碳市场启动,覆盖火电行业2162家重点排放单位,并且成为全球运行规模最大的碳市场,碳排放总量高达45亿吨。
全国碳市场运行已满两周年,碳价平稳有序上升。上海环境交易所数据显示,截至12月22日,全国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1,666,253吨,总成交额133,944,885.60元,当日每吨收盘价80.64元,较前一日上涨3.62%。
2024年将是绿色金融、碳金融持续落地深耕的一年。业内人士认为,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这五篇大文章,代表了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五大方向,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也是金融助力我国“双碳”愿景战略目标的重要抓手。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及投资者能否做出适时有效的市场决策是制胜的关键。中研网撰写的碳排放交易行业报告对中国碳排放交易行业的发展现状、竞争格局及市场供需形势进行了具体分析,并从行业的政策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及技术环境等方面分析行业面临的机遇及挑战。
同时揭示了市场潜在需求与潜在机会,为战略投资者选择恰当的投资时机和公司领导层做战略规划提供准确的市场情报信息及科学的决策依据,同时对政府部门也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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