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蕴藏在地下多孔隙岩层中,包括油田气、气田气、煤层气、泥火山气和生物生成气等,也有少量出于煤层。它是优质燃料和化工原料。天然气主要用途是作燃料,可制造炭黑、化学药品和液化石油气。
11月23日下午,陕西省发改委印发《陕西省2021年天然气分级保供和用户调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因极端天气或突发情况导致的天然气供应紧张的防范和应对工作。优先保障民生用户、公共用户和重点用户的用气;在执行有序用气时,原则上重点限制违规建设项目、 天然气利用政策中禁止和限制类企业以及高能耗、高排放、低效能、低产出等6类企业。
各级天然气运行主管部门应指导区域内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管网企业、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加强预测、预警工作,提前做好供需分析监测预判,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并按预警级别分级启动保供预案。按照所辖区域的天然气日供应缺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事态,预警信号分四个等级:依次用Ⅰ级(红色)、Ⅱ级(橙色)、Ⅲ级(黄色)、IV级(蓝色)表示。
根据各市报来可压减用户清单,汇总统计出全省非居民最大可调控气量约532.82万方/日。按照预警级别分为四级:IV级(最大压减159.85万方/日),Ⅲ级(最大压减266.41万方/日),Ⅱ级(最大压减372.97万方/日),Ⅰ级(最大压减532.82万方/日)。
近日,陕西省发改委下发关于陕西省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称为深化天然气价格改革,加强对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推动天然气行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根据《陕西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和配气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2021年9月22日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省内管道运输价格每立方米降低2.4分。
陕西省发改委委托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其他省内管道运输价格也应按相关办法规定加快理顺。合理安排终端销售价格,将省内管输价格降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至终端用户。
要加快推进配气环节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格并轨,在不增加居民用气负担的前提下,适度降低非居民用气价格。本次调价有条件实现价格并轨的市县要直接并轨,条件暂不具备的市县要缩小居民和非居民用气价差。按规定今年重新核定配气价格的,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原则上在2021年-2022年供暖季开始前完成。尚未制定出台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部分市县,要高度重视,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国家和省上相关精神及要求,加快建立联动机制,为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创造条件。
近年来天然气消费需求快速增长,市场价格不断走高,保供压力日益突显,增储上产势在必行。延安、靖边、榆神等老气田增产难度加大,迫切需要新资源接续地扩产增产,宜黄、神府、富县、米脂、彬长、镇巴等一批新生代区块勘探开发工作已取得积极进展,但面临的困难挑战也不少,各方面要凝聚共识,提高站位,千方百计加大勘探开发工作力度,用实际行动践行“能源的饭碗必须端在自己手里”的要求,助力实现天然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开发供应新格局。
了解更多行业详情,可以点击查阅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的《2022-2027年陕西省天然气行业发展现状分析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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