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印发《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近日,中国残联、教育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新修订的《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明确学校教职工与在校生比例不低于1∶5,其中,每15名学生应配备1名相关辅助专业人员,专任教师数不低于本校教职工总数的60%,“双师型”教师不低于本校专业课教师数的50%。
《标准》提出,设置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要有基本的办学规模。根据社会需要和残疾人的身心特点合理设置专业,常设专业一般不少于4个,学历教育在校生规模一般不少于300人,班额原则上为8-20人。
《标准》指出,新建或改扩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学校环境应符合残疾人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和身心健康要求。须有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和残疾人特点相适应的个性化校园、校舍和设施,且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及《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
《标准》明确了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经费来源,应以举办者投入为主,企业、社会等多渠道筹措落实。地方应制定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标准,按时、足额拨付经费,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当前,我国的特殊群体教育存在着教育资源与教育需求不匹配的结构性矛盾,而化解这一矛盾,需要政府推进特殊教育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队伍培养,增加教育资金的投入。从供给侧来看,目前,我国的特殊教育学校存在着教师资源缺乏、覆盖对象较窄等问题。
特殊群体教育行业市场如何
在国家政策层面上,国家颁布的两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都特别强调了要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在考核、工资待遇等方面给予特教教师政策倾斜。
最近十多年来,我国特殊教育加快了发展步伐,在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北京、上海、广州和一些沿海地区,已经开始采用广义的特殊教育的概念,特殊教育的对象不再局限于残疾人,而是包括天资优异的超常儿童和各类有行为和情绪障碍的问题儿童。
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在保障义务教育的基础上,特殊教育全面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以上两头延伸,其中高等教育阶段的残疾大学生有5万多人。招收特教专业的高校增加至80所,招生人数和毕业生人数稳步增长,特殊群体教育专任教师由2015年的5.03万名增加到2020年的6.62万名,增长31.6%。
中央将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高到6000元,普通学校小学为650元、初中为850元,特教的专项补助经费提高到4.1亿元,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现了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的12年免费教育,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十四五”时期,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仍是我国特殊教育和整个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目前,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普九入学率已高达95%,但是在这个入学率中,送教上门的比例偏高,残疾儿童少年中途辍学比例也不容忽视。要使这些送教的和辍学的残疾学生能够进入学校接受法定的九年义务教育,“十四五”期间,残疾儿童少年普九任务依然艰巨。
尤其是在医教结合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早期发现、早期干预、早期康复与教育,大大地提高了特殊教育的质量,促进了特殊职业教育(云景达峰星教康特殊儿童职业能力评估与发展平台)和特殊高等教育的发展,融合教育理念的推广和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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