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等三大东南亚互联网独角兽自上市以来市值损失510亿美元
对东南亚三家热门科技公司抱有信心的国际投资者正面临严峻的现实。自上市以来,这三家公司在过去一年半的时间里损失了510亿美元的市值。
来自新加坡的东南亚网约车巨头Grab大约一年前前往美国上市。目前,Grab的市值缩水超过70%。GoTo和Bukalapak自上市以来股价跌幅分别为74%和69%。两家公司的股价表现都远差于当地的基准指数。
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 “宅家”新生活模式等影响,我国移动互联网应用需求激增,线上消费异常活跃,短视频、直播等大流量应用场景拉动移动互联网流量迅猛增长。
工信部发布数据,今年1—8月份,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以下简称互联网企业)业务收入小幅下降,营业成本涨幅回落,利润降幅扩大,研发经费规模增长加快。
1—8月份,我国规模以上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企业1(以下简称互联网企业)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9881亿元,同比下降0.8%。实现利润总额939.9亿元,同比下降8.4%,降幅较1-7月份扩大1.1个百分点。
从领域运行情况来看,1--8月份,以信息服务为主的企业(包括新闻资讯、搜索、社交、游戏、音乐视频等)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2%,增速较1—7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以提供生活服务为主的平台企业(包括本地生活、租车约车、旅游出行、金融服务、汽车、房屋住宅等)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3.7%,降幅与上月持平。主要提供网络销售服务的企业(包括大宗商品、农副产品、综合电商、医疗用品、快递等)互联网业务收入同比增长8.0%,增速较1—7月份回落0.6个百分点。
从互联网地区运行来看,东部地区互联网业务收入保持平稳增长,东北地区增势突出。东部地区完成互联网业务收入9039亿元,同比增长0.8%,增速较1—7月份回落0.2个百分点,占全国互联网业务收入的比重为91.5%。
此外,主要大省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发展分化明显。1—8月份,互联网业务累计收入居前5名的北京(增长7.9%)、上海(增长9.1%)、广东(下降3.2%)、浙江(下降2.9%)和天津(下降38.9%)共完成业务收入8518亿元,同比增长1.1%,占全国比重达86.2%。
互联网企业发展趋势分析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企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新业态新模式吸纳更多劳动力就业,已成为经济稳增长“助推器”。互联网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发展和规范并重、监管和服务并举。在“轨”方可持续,只有以“规”铸“轨”,才能让互联网企业这辆“快车”在合规之轨上一路疾驰、行稳致远。
时下网络技术发展迅猛,各大电信运营商进一步降低资费标准,满足大数据环境下的高速信息互联互通。以阿里巴巴为领头羊的一批国内互联网鳄更是通过技术力量为各大中小型企业提供了稳定、安全、可靠的云服务架构。
电商平台通过云端的架设,打破了区域化通讯延迟障碍,摆脱了传统的实体机房运维模式,SaaS(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的模式降低成本的同时也充分保障了平台的高效、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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