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公安部、商务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
《办法》划定了多条红线,将网络直播营销“台前幕后”各类主体、“线上线下”各项要素纳入监管范围。
这其中包括提出直播营销人员和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要求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真实、准确、全面地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
电商是一种新兴高效的网络经济形式,不仅仅是带货,更是带“路”,带出的是一种扶贫新思路。直播卖货是精准扶贫工作中具有技术创新性的一种扶贫方式,不仅减少了传统农产品市场销售的中间环节,也快速打通了市场供需信息,推动形成新的市场需求,为促进贫困农民增收提供了一个实际有效的探索路径。特别是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扶贫产品销售和产业扶贫困难,贫困地区农畜牧产品卖不出去,农用物资运不进来,生产和消费下降,产业扶贫增收甚微。电商扶贫很好地帮助农民降低了农产品滞销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17亿,较2020年3月增长5703万,占网民整体的62.4%。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88亿,较2020年3月增长1.23亿,占网民整体的39.2%;游戏直播的用户规模为1.91亿,较2020年3月减少6835万,占网民整体的19.3%;真人秀直播的用户规模为2.39亿,较2020年3月增长3168万,占网民整体的24.2%;演唱会直播的用户规模为1.90亿,较2020年3月增长3977万,占网民整体的19.2%;体育直播的用户规模为1.38亿,较2020年3月减少7488万,占网民整体的13.9%。
互联网时代,电商正在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也成为脱贫攻坚的新引擎。网络直播带货的威力不断刷新人们的认知,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互联网是脱贫致富的重要平台。
电商直播行业近来发展迅猛,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也逐渐暴露出行业失序失范等问题,比如直播带货中的夸大乃至虚假宣传、侵犯知识产权等直播 " 翻车 " 事件时有发生。尤其是该行业的多主体性交互性等特征也导致权利义务关系趋于复杂,网络直播平台和电商主播等行业主体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电商直播行业主体对如何解决纠纷、如何把握合规经营的底线等问题认知不够、准备不足,急需一部准确、简洁、实用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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