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数字化转型正在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发生深刻变革,对世界经济、政治和科技格局产生深远影响。
国家统计局公布了《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并于当日起正式实施。自此,我国数字经济核算有了统一可比的统计标准、口径和范围。
《数字经济分类》将数字经济产业范围确定为: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
当前,我国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对数字经济核算工作提出了迫切要求。为准确衡量数字经济的规模、速度、结构,必须首先研制出科学合理的数字经济统计分类标准。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制定本次分类的目的,是为了贯彻落实我国关于数字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界定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范围,全面统计数字经济发展规模、速度、结构,以满足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数字经济的统计需求。
举例来说,前4大类数字产业化部分,对应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26个大类、68个中类、126个小类,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第5大类产业数字化部分,对应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91个大类、431个中类、1256个小类,体现了数字技术已经并将进一步与国民经济各行业产生深度渗透和广泛融合。
十四五规划中划定了7大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包括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这7大产业也将承担起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超过10%目标的重任。
数字经济将会进一步渗透到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之中,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成为新时代挖掘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的关键一招。如今,我国已取得全球第二大数字经济体的成绩,多家中国企业也跻身全球互联网企业前列,打造我国数字经济竞争新优势。
十四五规划主要指标显示,2020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7.8%,根据公开数据可以测算出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约为7.8万亿元。中国信通院最新发布的数字经济产业白皮书显示,2020年中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其中数字产业化占比19.1%,测算下来数字产业化的规模为7.5万亿元,与十四五规划测算数据差别不大。根据十四五规划的指标,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占GDP比重要达到10%。若中国GDP按5%的增速来计算,则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增加值达到12.7万亿。
欲了解数字经济行业具体详情可点击查看《2020-2025年中国数字经济行业竞争格局分析与投资风险预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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