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进行分组审议。这是现行职业教育法于1996年9月1日起实施以来首次“大修”。草案规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
据有关部门初步测算,到2025年,我国制造业10大重点领域人才需求缺口接近3000万人,服务业的缺口更大,仅家政、养老等领域至少需要4000万人,而去年中职、高职相关专业毕业生只有100万人左右,职业技术人才的缺口很大。由此可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失衡,将直接导致我国劳动力结构失衡。
当前,我国大多数地区的人才政策仍聚焦于领军人才、专家型人才,更倾向于高学历人才。对制造业领域急需的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关注不够,制造业高端人才、高技能人才仍显不足等问题逐步显露出来。与此同时,劳动力市场的变化加剧使工作所需要的技能变得更加复杂,要求个体必须通过不断学习形成灵活适应新技术、新环境的能力和心态,技能概念因此被不断扩展,明显呈现出一种所谓的“软化”趋势。
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职业教育功不可没。“十三五”期间我国重点建设了197所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培养出大规模的技能人才。数据显示,我国技能人才已超过2亿人,占就业总量的26%。然而高技能人才仅有5000万人,占技能人才总量的28%,与德国、日本等制造强国相比仍有差距。德国是制造强国,同时也是职业技术技能教育强国。高质量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是支撑实体经济发展的基础。但目前职业教育仍是我国教育领域的短板。
作为教育类型,当前职业教育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内在体系有待优化。中职、高职、本科彼此之间的衔接有待加强。二是培养模式有待深化。当前职业教育仍然是以学校教育为主,企业参与不够,产教融合缺乏深度。
目前,经费不足是影响我国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瓶颈。去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53013亿元。其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投入2871亿元,只占普通高中的一半;高职专科院校投入2758亿元,仅占普通高等教育的19.70%。我国职业教育总体投入不仅在同级教育中占比少,且投入力度与办学规模严重不匹配。建议草案进一步细化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规定,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有力的物质保障。
高水平职业教育专业应当具有两个关键表现: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强、水平高。专业的设置具有引领性,或是对接新兴产业的发展,或能引领产业的转型升级。二是服务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强、水平高。能提供多元化的发展路径,能根据学生不同的发展方向提供相应的教学。现有职业教育育人方式,宏观层面产教融合深度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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