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护理保险,这个被称之为社保“第六险”的险种,在老龄化步伐加快的时代,越来越受到重视。商保领域的长护险曾有很长时间未取得突破性进展,商业长护险已经在我国发展了十几年。阻碍长护险发展的主要原因在于护理的价值仍未被市场认可。
近日,国家医保局办公室会同民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的通知》。去年新增的14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将执行该标准,原有的试点城市两年内统一执行标准。该评估标准为享受长护险待遇的人群划定了统一、明确的准入标准。截至目前,全国49个试点城市已有1.34亿人参加了长期护理保险,累计享受待遇人数152万人。
时隔4年,长护险制度试点迎来扩容。2020年5月,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长护险将设计成独立险种,新增14个试点城市,并对社会力量参与长护险经办、发挥商业保险功能做出重要指示,提出要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事实上,长护险已被看做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失能人员“社会型住院”问题的一大利器。政策层面,要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护险制度政策框架,推动建立健全满足群众多元需求的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制度。
截至2020年11月1日,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为26402万人,占18.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064万人,占13.5%。预计2025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2033年将突破4亿,2053年将达到4.87亿的峰值。就目前来看,我国60岁以上失能老人已超4200万,占60岁以上老年人口比例约为16.6%。
从发展模式看,失能护理保险在全球有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形式。从目前我国推行的长期护理保险看,可以说介于两者之间 ,既有政府帮扶,也有商业保险护航。
截至年底,长期护理保险的试点已经覆盖1.1亿人,基金收入近200亿元,累计有136万人受益。试点地区在推进长期护理保险中有力促进了护理体系的发展,近3000家养老机构和护理机构纳入了长期护理保险的定点服务机制,同时吸收社会投资253亿元,新增相关就业岗位131万个。
目前我国已有20家险企参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国家级试点和地方自主试点,且试点范围扩大到49个城市。经过五年的试点,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人群正在迅速增长。
在实际探索和实践过程中,确实也遇到了很多难题待突破:一是目前各地长护险政策不一致,正所谓“一城一策”,政府推进进度也步调不一,这也对保险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作为老龄化社会的一项重要制度探索,长护险制度的普及度仍然不高,老百姓对于长护险的认知还不够充分,这对保险公司在项目对接和服务管理上都增加了难度。
欲了解长护险更多内容详情请点击查看《2021-2026年养老保险行业风险投资态势及投融资策略指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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