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成了很多疫情发生以来电商转型的新路径。2020年快手直播带货GMV约3800亿元,抖音直播带货站内成交 GMV 约1500亿元。短视频的火爆带来了直播电商的高速增长,2020年我国直播带货整体规模突破万亿元,预计2021年将接近7124亿元的规模。从品类上看,直播电商打破了区域和品类限制,服饰是渗透率最高的商品,美妆、食品饮料、生鲜、家电数码等也是热销商品,汽车、房子、火箭亦有售卖。直播电商指的是商家通过直播的形式,给观众推荐商品,激发其潜在的购买欲望,最终实现交易的电商渠道。在直播过程中,主播如同线下销售中的“导购”,其个人的销售能力对商品销售效果将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实现线下导购的线上化。直播电商本质是品牌方对私域流量渴望的体现。通过直播为电商带来流量,从而达到为电商销售的目的。
CINNIC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6.17亿,较2020年3月增长5703万,占网民整体的62.4%;其中,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88亿,较2020年3月份增长1.23亿,占网民整体的39.2%。
2020年,我国直播带货整体规模突破万亿元,实物类商品占98.4%,一线城市占比达76%。直播电商把直播与电商有机结合,即通过直播的方式与用户直接建立起连接,更好地赢得用户的信任,而省去中间环节,显著降低交易成本和提升交易效率。这意味着必须在商业能力上下更大功夫。直播电商的价值链包括主播(MCN机构)、平台方、品牌商家。
据中研普华研究咨询报告《2021-2025年直播电商行业市场调研报告》数据显示
直播电商行业社会环境分析
一、居民收入水平
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名义增长4.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1%。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增长(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均为同比名义增速)3.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31元,增长6.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
图表: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数与中位数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27540元,增长3.8%,中位数是平均数的85.6%。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40378元,增长2.9%,是平均数的92.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位数15204元,增长5.7%,是平均数的88.7%。
按收入来源分,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7917元,增长4.3%,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5.7%;人均经营净收入5307元,增长1.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6.5%;人均财产净收入2791元,增长6.6%,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8.7%;人均转移净收入6173元,增长8.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9.2%。
二、居民消费水平
图表: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及构成

数据来源: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210元,比上年名义下降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4.0%。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007元,下降3.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6.0%;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713元,增长2.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0.1%。
2020年,全国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支出6397元,增长5.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30.2%;人均衣着消费支出1238元,下降7.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8%;人均居住消费支出5215元,增长3.2%,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4.6%;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1260元,下降1.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5.9%;人均交通通信消费支出2762元,下降3.5%,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3.0%;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032元,下降19.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9.6%;人均医疗保健消费支出1843元,下降3.1%,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8.7%;人均其他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62元,下降11.8%,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为2.2%。
三、消费观念升级
202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1981亿元,比上年下降3.9%。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52566亿元,下降4.1%。2020年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566亿元,同比增长4.6%,增速比上月回落0.4个百分点。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5695亿元,增长4.4%。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2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4706亿元,同比增长4.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860亿元,增长5.9%。2020年,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39119亿元,比上年下降4.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2862亿元,下降3.2%。
按消费类型分,12月份,商品零售35616亿元,同比增长5.2%;餐饮收入4950亿元,增长0.4%,11月份为下降0.6%。2020年,商品零售352453亿元,比上年下降2.3%;餐饮收入39527亿元,下降16.6%。
按零售业态分,2020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零售额比上年增长3.1%,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分别下降9.8%、5.4%和1.4%。
2020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17601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增速比1—11月回落0.6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97590亿元,增长14.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9%;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0.6%、5.8%和16.2%。
图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分月同比增长速度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四、微信用户规模
微信创始人张小龙披露微信最新数据:每天有 10.9 亿人打开微信,3.3 亿人进行视频通话,7.8 亿人进入朋友圈,1.2 亿人发朋友圈,朋友圈每天有 1 亿条视频内容,3.6 亿公众号,4 亿用户使用小程序。每天有 3.6 亿人进入公众号,4 亿用户使用小程序。
五、网民规模分析
1.总体分析
近十亿网民构成了全球最大的数字社会。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的网民总体规模已占全球网民的五分之一左右。“十三五”期间,我国网民规模从6.88亿增长至9.89亿,五年增长了43.7%。
截至202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89亿,较2020年3月新增网民8540万,互联网普及率达70.4%,较2020年3月提升5.9个百分点。截至2020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为93984万人,较2020年3月新增网民3625万人,互联网普及率达67.0%,较2020年3月提升2.5个百分点。
图表:网民规模和互联网普及率

数据来源:CINNIC、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
2.手机网民规模分析
图表:手机网民规模及其占网民比例

数据来源:CINNIC、中研普华产业研究院
截至2020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为93236万人,较2020年3月新增手机网民3546万,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9.2%,较2020年3月基本持平。截至2020年12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为9.86亿,较2020年3月新增手机网民8885万,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为99.7%。
截至2020年12月,网民增长的主体由青年群体向未成年和老年群体转化的趋势日趋明显。网龄在一年以下的网民中,20岁以下网民占比较该群体在网民总体中的占比高17.1个百分点;60岁以上网民占比较该群体在网民总体中的占比高11.0个百分点。未成年人、“银发”老人群体陆续“触网”,构成了多元庞大的数字社会。
3.网络扶贫规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民坚决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网络扶贫作为扶贫攻坚的重要手段,已越来越多地被网民所了解、参与和认可。
一是网民对各类网络扶贫活动的认知进一步加强。截至2020年6月,网民在互联网上看到“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宣传”的比例达51.5%,较2020年3月提升3.4个百分点。
二是网民对于各类网络扶贫活动的参与度普遍提升。截至2020年6月,了解网络扶贫活动的网民中,参与扶贫宣传点赞、转发、评论的网民比例达52.7%,较2020年3月提升16.4个百分点;参与网上扶贫捐款的网民比例达47.1%,较2020年3月提升3.2个百分点;网上购买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的网民比例达34.6%,较2020年3月提升11.5个百分点。
三是网民更加认可互联网在帮助贫困地区脱贫方面发挥的作用。截至2020年6月,认可互联网能“汇集广大网民的力量为贫困群众提供帮助”的网民比例达81.2%,较2020年3月提升1.7个百分点;认可互联网能“通过电商帮助贫困群众扩大农产品销售”的网民比例达77.2%,较2020年3月提升1.8个百分点;认可互联网能“让贫困群众更方便地获取工作、社保、医疗等信息”的网民比例达75.9%,较2020年3月提升3.7个百分点;认可互联网能“通过远程教育为贫困地区的孩子提供优质学习资源”的网民比例达74.0%,较2020年3月提升4.4个百分点。
4.非网民规模
截至2020年6月,我国非网民规模为4.63亿,其中城镇地区非网民占比为43.8%,农村地区非网民占比为56.2%。非网民仍以农村地区人群为主。
在关注网民规模增长的同时,仍需要对非网民群体予以重视。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远离互联网不仅使得非网民群体无法获取到更及时有效的防疫信息,更是无法享受到互联网带来的出行购物等服务便利。使用技能缺乏、文化程度限制和设备不足是非网民不上网的主要原因。因为不懂电脑/网络而不上网的非网民占比为48.9%;因为不懂拼音等文化程度限制而不上网的非网民占比为18.2%;因为没有电脑等上网设备而不上网的非网民占比为14.8%;因为年龄太大/太小而不上网的非网民占比为12.9%;因为没时间上网、不感兴趣等原因不上网的非网民占比均低于10%。
促进非网民上网的首要因素是方便与家人亲属沟通联系,占比为31.8%;其次是提供可以无障碍使用的上网设备,占比为30.1%;提供免费上网培训指导是促进非网民上网的第三大因素,占比为30.0%。
根据毕马威、阿里研究院综合预测,2020年我国直播电商整体规模达到6250亿元,渗透率达到8.6%,2021年直播电商仍将继续高速增长,规模接近7124亿元,渗透率达到14.3%。
欲了解更多直播电商行业投资具体情况,可以点击查看中研普华研究咨询报告《2021-2025年直播电商行业市场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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