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紧张、拉闸限电是近期全民关注的焦点。地方的发电量和用电量,与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相关。根据有关数据统计,发电量前十名的省份分别是内蒙古、山东、广东、江苏、四川、新疆、云南、浙江、山西、河北。用电量最大的10个省份分别是山东、广东、江苏、浙江、河北、内蒙古、河南、新疆、四川、福建。
数据显示,有4个省份去年发电量超过了5000亿千瓦时,分别是内蒙古(5810.97亿千瓦时)、山东(5806.43亿千瓦时)、广东(5225.91亿千瓦时)、江苏(5217.54亿千瓦时)。
表:各地区发电、用电情况(单位:亿千瓦时 来源:国家统计局)

东北地区天气严寒,采暖季长,居民对采暖要求高,社会关注度高,做好东北地区冬季能源保供工作责任重大、极为关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协调力度,向东北地区倾斜资源,全力保障东北能源运行平稳。
一是增加东北地区发电有效出力。组织中央发电企业结合采暖期供暖安排,合理安排机组检修,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高煤电机组开机水平,切实提升电力供应能力。优化电力运行方式,加强东北地区各省份统筹互济,合理调整东北地区外送电。
二是确保东北地区发电取暖用煤足额供应。在已签订年度煤炭中长期合同基础上,又组织产运需企业集中补签了一批中长期合同,实现东北三省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采暖季发电供热用煤资源已得到落实。同时,在晋陕蒙地区选取一批条件好的煤矿列为冬季重点应急保供煤矿,在用煤高峰期阶段性释放产能,重点保障东北地区。引导发电供热企业加大进口煤炭采购力度,提前锁定资源和价格,做到应进尽进早进。
三是提升东北地区有序用电管理水平。指导东北地区在当前有序用电方案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确保居民、农业等民生领域用户用电不受影响。建立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电网企业联合工作机制,在执行有序用电过程中严格做到提前告知用户,鼓励和引导用户主动错峰用电,坚决做到“限电不拉闸”“限电不限民用”,确保电力运行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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