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听就听、想唱就唱、想用就用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曾是音乐版权侵权的“重灾区”卡拉OK领域,近年来日益得到规范。
近日,这一规范再次加码。国家版权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卡拉OK领域版权市场秩序的通知》。明确了卡拉OK领域实行“二合一”版权许可机制,即音著协管理的音乐作品的表演权和音集协管理的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统一由音集协向卡拉OK经营者发放许可、收取使用费,使用费在音集协和音著协之间经协商分配。
《通知》强调,要坚持“先许可后使用”原则。卡拉OK经营者应当按照“先许可后使用”原则,与音集协签订许可使用合同后合法使用作品,许可使用合同以音集协官方网站公布的文本为准。未经许可,不得使用相关作品。版权使用费以国家版权局公告的使用费标准为基准,合理兼顾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与卡拉OK经营者的实际需要。鼓励卡拉OK经营者通过相关行业协会或代表与音集协开展集体协商,就许可范围、许可期限、许可费用、支付方式等内容达成统一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进入新发展阶段,中国要加强事关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依法管理和严格审查涉及国家安全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行为,完善国际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审查和保护领域的应用,有利于推动知识产权保护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保护知识产权需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的持续发展。只有这样,在意识上有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机制上有利益激励机制,有规范的科技管理制度,在组织上有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机构,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才能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持续发展。
当前,我国正在从知识产权引进大国向知识产权创造大国转变,知识产权工作正在从追求数量向提高质量转变。面向未来,我们要把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融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加强国际合作、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更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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