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楼市新政发布!2月9日,南京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4月19日,南京市公安局出台《南京市关于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四区落户政策暂行办法》。此外,自落户之日起,两年内仅可在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不含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其他事项按现行南京市住房限购政策执行。多次以《暂行办法》落户四区的,以最近一次落户时间为准开始计算2年限制期限。
此前,在2月9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1〕5号),明确“全面放宽浦口、六合、溧水、高淳区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对持有上述四区居住证、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即可办理落户”。
4月5日晚间,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有8条:稳定增加居住用地供应、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深化住房限购措施、实行市区热点楼盘“摇号+限售”政策、从严调控商品住房价格、加强住房贷款审慎管理、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房地产市场乱象。《通知》明确,实行市区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在执行合肥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自2020年1月新冠疫情爆发以来,房地产市场面临巨大冲击。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商品住宅销售面积降幅明显。其中,2020年2月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累计同比降幅高达39.2%,达到自2003年以来的最大降幅。但随着疫情的控制与缓解,购房需求在政策预期引导下逐步释放。2020年10月商品住宅销售面积累计同比增长0.8%,回归去年同期持平水位。
从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来看,2019年第四季度至2020年第三季度,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同比增幅持续缓慢回落,2020年10月新建商品价格指数同比增幅为4.2%,为2016年第二季度以来最低。2020年1~10月,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同比增长5.5%,比前9个月提高1.1个百分点。个人按揭贷款与定金及预收款同比恢复幅度出现差异。此前两项指标变动几乎同步,但1~5月的前者同比增长-0.9%,后者同比增长-13%,1~10月个人按揭贷款同比增速为9.8%定金及预收款同比增速为4.3%,这反映投资需求占比增加和杠杆购房比例扩大,一些城市出现各种贷款炒房现象。
4月12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文件中提到,将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支持福州、成都、西安等都市圈编制实施发展规划,支持其他有条件中心城市在省级政府指导下牵头编制都市圈发展规划。
4月14日,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微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两江四岸”规划管控措施的意见》。《意见》指出,将进一步提高“两江四岸”沿线规划编制水平及建筑景观管控要求,全面提升“两江四岸”城市活力和景观风貌。据悉,“两江四岸”包括闽江、乌龙江两岸,岸线长约65公里。沿线可建设用地规划预留重大功能性建筑、地标性建筑、文化休闲等用地空间。沿江的高层建筑应以点式或短板式为主,沿江地块原则上不再新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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