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13日在记者会上介绍了三审稿拟作修改的情况。针对大数据杀熟方面,审议稿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特别是对应用程序(APP)过度收集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等作出有针对性规范。
根据北京日报的报道,发言人臧铁伟在会上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作了以下介绍:
草案对自动化决策的概念作出界定,是指通过程序自动分析、评估个人的行为习惯、兴趣爱好或者经济、健康、信用状况等,并进行决策的活动。
自动化决策应当遵守个人信息处理的一般规则,包括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目的明确和最小化处理原则,公开透明原则,信息质量原则,责任原则等,自动化决策,包括用户画像、算法推荐等,应当在充分告知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事项的前提下取得个人同意,不得以个人不同意为由拒绝提供产品或者服务。
在上述规则下,草案对自动化决策作出专门规范,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保证自动化决策的透明度和结果的公平、公正,不得通过自动化决策对个人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并在事前进行个人信息保护影响评估。
赋予个人充分的权利,要求个人信息处理者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个人进行信息推送、商业营销,应当同时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或者向个人提供拒绝的方式;作出对个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决定,个人有权要求予以说明,并有权拒绝仅通过自动化决策的方式作出决定。
中国信息消费市场规模量级巨大,增长迅速。在网络能力的提升、居民消费升级和四化加快融合发展的背景下,新技术、新产品、新内容、新服务、新业态不断激发新的消费需求,而作为提升信息消费体验的重要手段,大数据将在行业领域获得广泛应用。
2021年,我国大数据产业围绕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投入将持续加大,工业企业将更加注重数据资源管理能力提升,多元主体差异化竞争格局将进一步明晰,大数据与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持续深入,数据资产有效运营和价值转化将成为各类主体发展的重要命题。同时,产业发展也面临数据量激增等带来的技术产品供给能力不足,数据中心区域布局有待统筹和优化调整,大数据融合应用不充分等问题。
2020年,在政策和市场的共同作用下,工业企业日益注重大数据在制造全过程、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应用创新。在政策层面,工信部先后发布《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关于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的通知》、《关于工业大数据发展的指导意见》,利用多种手段引导各方协同发掘工业数据应用价值。
展望2021年,大数据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将从产品级、设备级向产业链级深入拓展,通过工业知识、业务、流程的数据化、算法化、模型化,为整个制造体系装上"智脑"系统,形成动态感知、敏捷分析、全局优化、智能决策的强大能力。这一过程,也是工业企业数据管理意识树立、数据管理能力加快构建的过程,企业将更加重视数据战略与未来发展战略的统筹规划,设立专职数据管理机构,围绕数据治理、数据架构、数据标准、数据质量、数据安全、数据应用、数据生存周期等循序建设,筑牢工业数据创新应用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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