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定向安置房等构成。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不仅可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解决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也有利于改善符合条件的人才、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居住条件,更有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
10月9日晚间,云南相关部门已印发《关于实施住房租赁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云南省享受政策的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
今年7月,财政部等三部门曾印发《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的公告》(简称《公告》),明确了对相关租赁经营企业的税收优惠,而云南是在该《公告》发布之后,第一个印发相关政策贯彻执行的省份。
《通知》提到,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根据2020年初云南税务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个人在云南省范围内将自有房屋或者租入房屋出租给承租人,并获得经济效益的租金收入或其他收入,应按照“财产租赁所得”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事实上,除了云南在鼓励企业发展保障性住房外,各个城市扩大保障性住房的市场供给,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共识。
今年以来,包括深圳、上海、北京、广州、厦门在内的多个城市接连发布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意见。
上海市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约占住房供应总量的40%;
广州市提出“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各类住房131万套,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占比45%;。
北京市将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租赁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
深圳则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2021年深圳将建设筹集公共住房8万套,改造筹集租赁住房10万套以上;
厦门市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从加大土地政策支持、落实税费和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政策、完善金融政策配套、简化审批流程4个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7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保障体系做得好,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会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总的来说,该文件的出台,将会有力地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对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起到重要和积极的作用。
倪虹表示,这么多优惠政策,就是想让市场主体,能够算得过来账,能够去做。这也是企业根据市场需求,实现转型发展的一条新路。所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是今后房地产企业应该去努力探索的一个方向。
“十四五”期间,我国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是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主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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