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事件在我国多个城市上演。灾情之后,公众对保险有了新的认识,加之全球气候变迁背景,社会对巨灾保险的需求日趋旺盛,中国在巨灾保险领域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展。
2008年汶川大地震造成的经济损失中获得保险赔付的比例只有0.2%,而目前中国巨灾险的赔付占到10%。显然,经过持续的探索与发展,巨灾赔付占比提升,但依旧存在巨大的保障缺口,巨灾保险面临覆盖面不足、配置比例偏低等问题。
目前在中国,常见的能够对自然灾害提供保障的相关保险包括:政策性农房保险、车辆自损险、农险、商业财产险、工程险、家财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政府主导的巨灾保险也在全国多地出现,形式主要为保个人的民生类和保地方财政的巨灾类,规模有省、市、县、区等,产品形态有传统保险和指数保险两大类,这些巨灾保险项目为地方政府救灾工作提供了及时的财务支持。
在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面,根据中央改革办的安排,巨灾保险制度分“三步走”。第一步,2014年前完成巨灾保险的专题研究,明确制度框架;第二步,2017年年底前,完成相关部署工作,推动出台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建立巨灾保险基金;第三步,在2017至2020年,全面实施巨灾保险制度,并将其纳入国家防灾减灾体系当中。截至2014年底,巨灾保险重点课题研究报告已上报国务院,《地震巨灾保险条例》初稿也已完成。按照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三步走”的规划,2017年开始进入“第二步”,重点是推进立法保障、建立核心机制。
广东、宁波等全国15个省市推动开展了地方性巨灾保险试点,指导行业结合地方巨灾风险特点,提供差异化、特色化、定制化风险保障。
近年来,银保监会在推动巨灾保险发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2016年,原保监会联合财政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指导行业成立中国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集合行业力量,为地震巨灾提供风险保障。2017年,《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初步建立。截至2020年底,地震巨灾保险共同体累计为全国1281万户次城乡居民提供超过5250亿元的巨灾风险保障。
偿付能力是巨灾保险制度建设的难题,要发挥政策与市场作用,特别是要运用金融工程技术,分解巨灾风险,差异风险匹配,创新解决工具,实现风险治理效率最大化。
在全球有关灾害损失补偿的统计中,来自保险公司的巨灾保险赔款占36%,发达国家高达80%,而在我国许多灾害中这一占比甚至不足5%。我国巨灾保险仍处于初期探索阶段,一方面如果更多省市、地区可以纳入试点,另一方面,如果研究机构、行业、保险公司能够整合主要巨灾的风险、损失和补偿数据资源,建立自然灾害数据库,将更能激发保险公司提高巨灾保险产品的供给和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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